王献之33岁行草书法《奉对帖》,太元元年(376年)王献之写给前妻的信。



该文章所属专题:王献之书法



释文:虽奉对积年,可以为尽日之欢。常苦不尽触类之畅,方欲与姐极当年之足,以之偕老。岂谓乖别至此,诸怀怅塞实深。当复何由日夕见姐耶。俯仰悲咽,实无已已,惟当绝气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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