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人素质与文人书法

一位颇有来头、又很“文人”的书法家的一幅作品引起了我的关注。这是一幅草书斗方,书写了杜甫《移居夔州作》其中的四句——伏枕云安县,迁居白帝城。春知催柳别,江与放船清。这本是《移居夔州作》的前四句,很“文人”的书法家在落款时却写“杜甫诗一首”。此诗的后四句为:农事闻人说,山光见鸟情。禹功饶断石,且就土微平。也就是说,加上这四句,才是“杜甫诗一首”。
  杜甫《移居夔州作》并不被书法家们广泛注意,在书法作品中书写这首诗,或多或少证明了书写者对杜甫诗的涉猎有一定的广度。可是,仅写了上半阙,竟然写成“杜甫诗一首”,就显得不严肃了,甚至有露怯之嫌。
  文人的素质决定文人书法的前途。当代文人书法的式微,首先是文人素质的差异所致。现当代社会学科分工细化,社会对文人的认知不是沿袭传统的价值判断,而是以现代汉语主导下的文化话语为核心要素,决定着当代文人的兴趣取舍,衡量着当代文人的能力与水平。
  对当代文人书法的认识,不能离开特定的历史背景,更不能无视社会转型过程中对文化标准、艺术标准的重新评估和重新确定。
  但是,不管如何重新评估或重新确定,写了杜甫四句诗,便写“杜甫诗一首”,显然是不妥的,甚至是文化准备严重不足的表现。同样,仅做社会的传声筒或说教工具,离文学创作的主旨远矣,更不能提倡和推崇。于此我们不难看出,文人书法的问题极其复杂,它甚至是中国传统文化在当下的处境和传统文化与当下对接的问题。
  越是复杂的问题,越有讨论的必要。当文人书法坚强地留在我们的记忆深处,并且在今天的审美生活中发生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时,不能无视她的存在。那么,不管时代对文人是如何要求的,我们对文人书法的要求无论如何不能降低应有的标准。这个标准当然与文人的素质有着密切的关联。
  从任何角度审视,当代文人的生活和感受、思想与体验,都是历史上的文人所不能比拟的。比如对自由的向往,对民主的诉求,对爱情的渴望,对平等的尊崇,对自然的热爱,都是我们先人闻所未闻之事。想一想,在“普天之下,莫非王土,率土之滨,莫非王臣”的封建社会里,在杀戮、阉割与裹足肆虐横行的社会里,文人保持澄明的内心该是多么的艰难。
  法制与民主的政治环境,更适合文人们的生活。只是现代社会对文人的职业规范,或者说文人成长的教育环境,以及技能,都与我们以往的生活拉开了遥远的距离。比如,毛笔书写已经不是中国人唯一的文化应用,诗词创作与诗词欣赏,也不是中国人审美生活中普遍的文化形式。工业文明作用下的现代音乐、影视、卡拉ok、浅阅读、游戏等等,全面地介入了我们的现实生活。讲一口流利英语的读书人,在电视上侃大山赢得广泛赞誉的读书人,不会写毛笔字,不会写中国诗、填中国词的读书人……我们可以说其不是传统意义的文人,但我们无权说其不是当代的文人。
  中国文人的角色尴尬,自然是中国文人书法的身份尴尬。在我们接受新颖的文化现实时,我们对文人书法的遗忘与背叛,就成了可以理解的事情。重要性在于,遗忘与背叛是正常的,守望与继承也是合理的。对文人书法的记忆,是我们对民族文化的忠诚;对文人书法的审美需求,是我们对一个国家现实形态的自信。因此,寻找文人书法的前途,是对当代文人的维护。
  既然文人书法是我们精神领域里的重要存在,我们对文人书法的企盼当然不能降低标准。前文提到的“颇有来头”、“很文人”的书法家写“杜甫诗一首”的“不文人”事情,拿顺口溜当律诗的现象,就不该出现。文人的素质决定文人书法的前途。我们需要淳厚、雅逸的文人书法,就要求当代文人书法家必须与传统文化气质相融通,必须掌握中国书法的书写技术要领,必须具有忧患与慈悲的情怀,必须了解并且能够欣赏我们的传统文学,必须具有关怀的能力和思考的习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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