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庭坚此作一出 草书境界为之一新

黄庭坚,北宋诗人、书法家、词人,与苏轼、米芾、蔡襄合称为宋四家。

黄庭坚书法《廉颇蔺相如传》白纸本,纵32.5厘米,横1822厘米。

此卷为黄庭坚书《史记.廉颇蔺相如列传》,文中有节略。卷尾无书写纪年和史款,约书于绍圣二年(1095年)。卷内钤有“ 内府书印”、“绍兴”连珠印、 “内省斋”、“秋壑图书”、欧阳玄印”、“项子京家珍藏”、等印鉴,还有项元汴跋。此卷是传世黄书中的名迹,《式古堂书画会考》、安歧的《黑缘会观》等书均有著录。

草书发展到盛唐,狂草成熟,在流动中求得笔法、节奏、线条、结构的丰富变化,成为草书不可移易的定则。黄庭坚是钦服唐人狂草的,对张旭、怀素都有会心之论,自言“得藏真(怀素)自叙于石杨休家,谛观数日,恍然自得,落笔便觉超异”。

无疑,黄庭坚对草书笔法的深刻认识和掌握,当是“得张长史、僧怀素、高闲墨迹,乃窥笔法之妙”的。他在《跋此君轩诗》中写道:“近时士大夫罕得古法,但弄笔左右缠绕,遂号为草书可,不知蝌蚪、篆、隶同法同意。数百年来,唯张长史、永州狂僧怀素及余三人悟此法可。苏才翁有悟处而不能尽其宗趣,其余碌碌耳。”

以黄庭坚的颖悟与才力,不至领会不到唐人草书的要义,然而他的草书却一改唐人旧法,速度放慢,略加顿挫,在许多地方放弃线条的连续而着意于空间的摆布,结果形成与唐人迥然不同的一种风格,“草书之法,至此又一变矣”(姜夔语)。黄庭坚的草书,线条中奔放的气势当然不能与唐人相比,但空间结构所表现出来的气度和变化的丰富性,却不让于唐人。

黄庭坚不饮酒,其作草全在心悟,以意使笔。然其参禅妙悟,虽多理性使笔,也能大开大合,聚散收放,进入挥洒之境。而其用笔,相形之下更显从容娴雅,虽纵横跌宕,亦能行处皆留,留处皆行。

有学者评:“黄庭坚引鹤铭入草,雄强逸荡,境界一新”。黄庭坚所作诸草书帖,乃真得其妙理,也正由此,黄庭坚开创出了中国草书的又一新境。

图片[1]-黄庭坚此作一出 草书境界为之一新-好字无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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