鲜于枢《论草书帖》的文字内容很有个性。鲜于枢表达了自己的草书观:
“张长史、怀素、高闲皆名善草书。长史颠逸,时出法度之外。怀素守法特多古意。高闲用笔粗,十得六七耳,至山谷乃大坏,不可复理”。
《论草书帖》较多地取法了《右军十七帖》,高、书、时、粗、得、复、理等字都与之近似,行笔气势稍加豪迈,开始出现向跌宕开阔探索的倾向。
用笔简便迅捷,出锋方式的收笔频现,略有仓促感,苍劲雄迈的典型特色还没有充分展示。
鲜于枢认为张旭“时出法度之外”,是一种保留的态度;怀素“守法,特多古意”,可谓至高的肯定;高闲“用笔粗,十得六七”,是指由于技术环节差,勉强及格;黄庭坚“大坏,不可复理”,已不入眼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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